共享親職服務社工
曾藹玲
送給「非同住父母」的一份關懷
一對夫妻離婚後,跟子女同住的父/母通常需要照顧和負責孩子的起居生活,為孩子日常事情提供協助及做決定。而非同住的一方會以探視或其他方式與孩子相處,參與子女的成長。
筆者在接觸離異家庭時,有機會了解非同住家長的想法和感受。他們多會擔心分居後與孩子減少了相處的時間,因而影響親子關係,甚至會害怕孩子連自己也忘記了。當遇上孩子拒絕探視時,他們會感到既擔憂又生氣,很容易會怪罪另一方,懷疑對方從中作梗,因而在孩子面前訴說對方的不是。
有些非同住父母因為過往管教孩子的經驗不多,在有限的探視時間,他們難以畫好界線管教孩子。當孩子遇上不合心意的事,會發脾氣,或以哭鬧方式做自己想要做的事。此時,有些非同住父母害怕孩子討厭自己,可能會讓孩子繼續為所欲為。
亦有些非同住父母在離婚前過份忙於工作和家庭事務,不常和孩子一起,亦不太懂得如何跟孩子相處。起初來到中心探視子女的時候,他們希望藉著買多點食物和玩具去討好孩子。後來,他們發現孩子最重視的是家長的陪伴和關愛,比起物質更重要。於是,有些非同住父母會重新學習尊重子女的喜好,放鬆心情去享受與孩子玩樂,慢慢建立和洽的親子關係。
不少夫婦在經歷離婚官司之後,與前配偶成為陌路人,甚或視對方是仇人。非同住父母與孩子的會面往往成為了離異父母雙方的角力場。一些非同住父母因為不想孩子陷入父母的衝突中,因而萌生放棄與孩子保持會面的念頭。當遇上與孩子會面的時間和形式有所限制,會選擇放棄探視,使孩子失去與非同住父母維持親子關係的機會,令孩子感到被遺棄,心理受到影響。
其實,孩子不需要因為父母離異而失去任何一方的愛。無論是同住的,或是非同住的,父母仍是孩子一生中最重要的人物。筆者盼望為非同住父母打氣:請不要氣餒,好好學習,好好珍惜跟孩子相聚的時光,努力和孩子建立連繫吧!
資料來源: 本文選自香港公教婚姻輔導會《橋—婚姻及家庭季刊》。第163期。2023年9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