靈活合作做父母

共享親職服務社工
曾藹玲

靈活合作做父母

  近日看了一齣日劇《First Love初戀》,男主角(晴道)和女主角(也英)中學時萌生愛情,其後也英因意外失憶,忘記了和晴道的初戀,與一位醫生結婚、養兒育女,本來以為過著幸福的生活,最後卻踏上離婚的路途。筆者從事共享親職服務,工作上接觸不少離異或分居家庭,故此留意多了也英離婚的心路歷程。

 

  在劇集故事裏,也英幾番掙扎後,最終決定離婚。起初,她堅持和兒子一起生活,需要外出打工賺取生活費用,在家又要照顧孩子,十分吃力。其後,她難以兼顧如此生活,為了孩子的成長,她忍痛將年幼的兒子交給經濟富裕的前夫照顧;身為媽媽這是好不容易的抉擇。大家可能會想:也英可以每月收取前夫的贍養費,在家全職照顧兒子,這是香港一些離異家庭的狀況。

 

  也英沒有忘記自己是母親的身份,她定期與兒子見面;前夫沒有刻意阻撓,讓孩子可以繼續與父母雙方相處。這樣,孩子獲得父親和母親的愛,同時從父母身上學習到合作精神。

 

  當兒子踏入青春期,熱愛音樂,追尋作曲的夢想。這時候,父親忙於工作,少時間和兒子溝通,未能了解兒子的想法。他寄望兒子努力讀書,與自己一樣考進醫學院,成為醫生。雖然孩子想達成爸爸對他的期望,但是他不想放棄音樂。這時候,身為媽媽的也英,耐心傾聽他的心聲和掙扎,支持兒子繼續創作歌曲。她甚至成為孩子的頭號粉絲,讓他得到鼓勵。

 

  離異父親和母親如果能夠合作,是締造可以兩個「家」給子女的。當孩子漸漸長大成為青年,因荷爾蒙變化會令青年人的情緒起伏很大,容易與同住家長發生衝突。就如劇中故事一樣,如果父母能互相補位合作,不停留於彼此怨恨和互相指責,反而願意以孩子的福祉為優先考慮,成為孩子在成長路上的支援,這兩個家就會成為孩子的安全後盾,令孩子繼續成長。

 

 

 

資料來源: 本文選自《橋—婚姻及家庭季刊》。第162期。2023年6月。